| 莆田房产网 2010-06-09 02:30:42 作者:劢帝 来源:湄洲日报 文字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 |
近年来,小区里的广告越来越多,各小区居民不经意间成了这些广告的受众,不少商家也正是看中了居民住宅小区的广告效益,于是名目繁多的广告纷纷“入驻”小区。这些出现在小区内的广告,有没收广告费?若有收,费用又到哪里去了?大部分居民对此不知情。连日来,记者走访多家小区,在单元楼门前、小区宣传栏里、电梯间内发现各式广告,但在采访物业公司时,物业公司负责人都以“不是很清楚”为由,拒绝透露相关费用的具体情况。 记者走访了市区荔城大道边的几个住宅小区。怡兴花园等小区里的大门口、楼梯道、公共宣传栏都有张贴广告。而在一些新建楼房小区里,广告更是肆意“轰炸”着业主们的眼球。商家们不仅在小区内张贴装修、家具、电子通讯、足浴等广告,还在小区外墙上拉起巨幅建材广告。 记者在各小区内采访了10多名居民。大部分市民都说,这广告应该是偷偷贴的吧,感觉有点乱。没有人去管,也很难管。而面对越来越多的广告,绝大部分居民并不知道在小区里发布广告要收广告费。他们表示,从来没有想过要向谁去索要这部分钱。居民们平时也没太在意这些广告,但经记者一提醒,发现还真是个问题。一位居住在怡兴花园的姓李业主质问道,是谁做主把一条数米长的网络宽带广告挂在小区里,而且一挂就是一年半载? 为了解情况,记者采访了市区荔园路边上一些新的小区物业公司。一部分物业公司表示,他们没有收过这笔广告费用;另一部分物业公司表示,商家在小区里打广告,收取的广告费用,一般都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维护。但他们都拒绝透露具体收入。 针对此事,莆田众益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乘波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72条和73条的有关规定,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、公共设施,如楼梯间、电梯间、户外墙面、绿地、楼顶等,属于业主共有,利用这些公共设施打广告所产生的收益,也应当为业主共同享有。此外,要在小区内打广告,应先征得业主委员会或全体小区业主的同意。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,小区物业公司只能为小区业主保管该笔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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